|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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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阳市雁江区卓家坝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我单位的“开资阳市雁江区卓家坝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对“条款号 2.2.4(1)企业综合实力”相关评分分值、评分分值进行删除。 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对“条款号 2.2.4(1)项目类似业绩”的分值以及评分标准做如下变更: 1、分值由“2分”,变更为:“4分”; 2、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 **0 万的污水处理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2、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变更为:“投标人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 **0 万的污水处理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2、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销售或安装。”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由“****年4月**日 9时**分”变更”****年4月**日 9时**分”。 四、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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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