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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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 (**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原内容:“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原内容:“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内容:“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投标”,现变更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原内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7分,具有综合资质得**分,本项满分**分”,现变更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甲级资质得7分,具有监理综合资质得**分,本项满分**分”。 5、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南充市顺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4月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