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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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西街延伸段新建工程》(标段编号:A******************1)招标文件已于****年3月**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象山县西街延伸段新建工程[1.1].招标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年4月**日9:**。 3、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及时做好相应调整。 招标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