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源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大源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施工/标段”招标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内容如下: 提问1:招标清单《总说明》P3 “6.9.4.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品牌填报《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得删改。”,该条表明不得对表格格式和内容进行删改,而《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第**个材料“洁具(包含成套配件)”备注栏已有内容“含儿童坐便器”,该表是否在备注栏后增加一列“投标人选用品牌”?请招标人明确如何填报品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该备注是特别说明儿童座便器属于洁具范围内,也需要满足这个品牌范围的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6.9.4”要求填报《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招标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