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船山区新盐关街小学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补遗书**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企业综合实力原文“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得分4.0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8.0分。本项满分8.0分。” 修改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8.0分。本项满分8.0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人员配备要求第7条原文“7.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 3.0 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满分4.0分。” 修改为:7.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得 3.0 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满分4.0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 ****年**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