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GK****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汾西县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和幼儿园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部门资格审查内容要求与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内容表述不一致。 |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 2 | 第五部门资格审查内容要求与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内容表述不一致。 | 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且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且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 3 | 第五部门资格审查内容要求与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内容表述不一致。 | 5.良好的纳税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连续一年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5.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
| 4 | 第五部门资格审查内容要求与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内容表述不一致。 | 6.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连续一年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6.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
| 5 | 第五部门资格审查内容要求与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内容表述不一致。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 6 | 第五部门资格审查内容要求与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内容表述不一致。 | 8.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并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 8.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汾西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 临汾市汾西县永安镇教育路与西大街交汇处北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汾西县古群垣新政务大厅3楼
联系方式: **********3
3.项目联系方式 柏先生
项目联系人: ****-******0
电 话:
附件信息:
-
**0.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