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