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首市沙湖水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设计费报价和建安费报价均采取费率方式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2)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固定格式,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时以下列格式填写:例如:投标人的建安费报价费率为**%的,小写部分填写“**”,大写部分填写“百分之玖拾肆”),以此类推。建安费投标报价以“投标一览表”中填入的小写部分对应的费率为准。(3)投标人须在“(一)投标函 6.其他补充说明”部分分别填写建安费及设计费报价费率(需填写大小写)。 2、投标一览表修改格式,投标报价单位改为%(百分率)。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中对应部分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仁厚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