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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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红梅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补遗通知( 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荣昌区红梅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贰万肆仟叁佰零贰元叁角玖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补遗一起发布,详见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中“2.招标代理服务费”内容调整为: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以下规定执行:**0万以下按1.0%收取;**0-**0万按0.7%收取;**0-****万按0.**%收取;****-****万按0.**%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所得金额的8折即为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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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