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NX-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年度警车保障服务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由于场地预约程序在招标文件提交备案之后,场地预约发生变更,现将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更正信息公告如下: (1)、采购文件中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至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 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 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采购文件中原“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 日) ”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 日)”。相关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截止时间都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3)、采购文件中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年4月8日**时**分”变更为“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年4月9日**时**分”。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民路与正大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香榭林大厦3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科
电话:****-******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永存
电话:**********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采购文件-更正一.zip |
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