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东侧集散通道南段)第三方保险 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晓本答疑补遗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本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 补遗( 三 )部分 1、 将本项目补遗(二)部分中第一条内容作废。 2、 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及第二章 1.3.1 招标范围“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东侧集散通道南段)建筑工程一切险(主险为******.******万元)及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包含三者财产责任和三者人生责任,保额:1、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0万元(其中财损**0万,人伤**0万) 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0万)。”修改为: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纵一路、东侧集散通道南段)建筑工程一切险(主险为******.******万元)及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包含三者财产责任和三者人身责任,保额:1、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0万元(其中财损**0万,人伤**0万) ,包含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损失(因炮损、强夯等施工原因导致的周边房屋及其它财产损伤) 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0万)。 本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对方,一切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智慧总部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4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