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农田-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 ****年荆州区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标段川店镇张新场村、松园村、高店村、龙山村/二标段川店镇双店村、双堰村、玉兰村、李场村/三标段马山镇双垱村、双龙村、马南村/四标段马山镇裁缝村、安碑村、城河村/ 五标段太湖港新凤社区及梅槐社区/六标段土壤改良有机肥(川店项目区)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现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 。 该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不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4 年 ** 月 3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