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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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pbb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现将“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金额÷招标控制价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修改为:“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修正价)÷招标控制价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2.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4月**日9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4月**日**时**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