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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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等项目(钢带波纹管) 答疑 通知 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 垫江县****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文毕、春花、松林、桂北和保合寺片区)等项目(钢带波纹管) ”项目 答疑 内容 告知 如下: 1、投标相关文件有履约担保相关条款及金额,但合同中无履约担保,请明确? 答:本项目有履约担保,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复检送检工作及费用未列明,建议明确 为甲方自行安排现场抽样送检,如检测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支付 答:送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工作。如送检合格则不需要复检,如送检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乙方支付。 3、 分期支付未明确期数及具体日期,应明确取得现场抽样送检合格报告之日起多久支付第一期,及之后各期的支付时间 答:分批支付的批次与付款时间根据甲方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 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 招标 文件和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 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4 年 4 月 3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