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期)设计招标(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2号)于****年3月**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更正: 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B)(2)项“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第3款内容表述有误,现澄清更正如下: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2、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 3、本澄清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4月2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