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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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射洪市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勘察的招标控制价变更为:总价 ****0.**元 。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变更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 变更为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人员配备设计人员配备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人员配备勘察人员配备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 5、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不变。
射洪市欣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