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国盈-竞争性磋商-****-GY****-****年思明区辐射检测和技术辅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报名供应商:
-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服务内容/1、对思明区约**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以采购人实际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进行现场技术性指导与监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督导和复检复测。”及对应评分项。更改为:“对思明区约**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以采购人实际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进行现场技术性指导与监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督导和复检复测;对****年新增审批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纳入现场技术指导与监测。”
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服务内容/3、完成**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以采购人实际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的****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及对应评分项。更改为:“完成**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以采购人实际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的****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3)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四、报价要求/1.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佰元整(¥******.**)。供应商报价(含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及符合性要求★星号条款。更改为:“★1.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陆拾元整(¥******.**)。供应商报价(含初始报价及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年思明区辐射检测和技术辅导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Y****)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延期至****年4月8日上午9:**。
5)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采购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号第8-9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A
联系方式:戴先生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