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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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卷烟厂糖料厨房及废烟线环境改造答疑补遗书
编号:(TC**9D**D)-答疑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重庆卷烟厂糖料厨房及废烟线环境改造(招标编号:重烟厂招****-**号/TC**9D**D)答疑补遗如下: 一、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如下: 问题1:本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真实有效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提供发票的金额是否有要求?发票中需体现的内容有哪些? 答:(1)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3.业绩要求”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协议书能体现具体金额的,则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可以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金额不作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具体金额的,则投标人须提供对应该业绩合同的全部发票,并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2)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3.业绩要求”的相关要求,发票与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同作为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票中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2:评标有业主专家参与吗?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构成中有招标人代表1名,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二、现就重庆卷烟厂糖料厨房及废烟线环境改造(招标编号:重烟厂招****-**号/TC**9D**D)补遗如下: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有误,更正后的招标编号为:重烟厂招****-**号/TC**9D**D。
三、本答疑补遗是对原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答疑补遗内容的部分,均按本次答疑补遗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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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