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尤溪县第二中学初中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1的尤溪县第二中学初中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的其他中**.2定标候选人的数量及确定方式:“(1)数量: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5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合格有效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确定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办法的,入围投标人不少于5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的,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若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则按名次递补进行评审,直至合格有效的投标人达到5名为止”。修改为:“(1)数量: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合格有效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确定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办法的,入围投标人不少于**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的,选取前**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若有效投标人不足**名则按名次递补进行评审,直至合格有效的投标人达到**名为止”。 2、原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收到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7日内,工程担保以选择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工程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从签订合同至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修改为:“收到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7日内,工程担保以选择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3、原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的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修改为:“(1)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变化(除专用条款**.1条规定可以调价的除外);(2)定额取费标准调整、各类政策性调整; (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4)本工程招标图纸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及招标文件各条款中包含的内容和要求”。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