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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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桑植县郁水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主体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桑财采计[****]-**8号 代理编号:HNCT-****- F**8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4.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现修改为:“4.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者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投标人****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备注:1、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者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桑植县水利局 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桑植县澧源镇 地址:桑植县文明西路(设计院内二楼) 联系人:徐海清联系人:向熊 联系电话:**********6 联系方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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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