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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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4,**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垫江县十路小流域 补遗 文件(2) 各投标人: 1、现将本 项目 项目技术负责人 要求修改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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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