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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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 永福县东江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E******************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 2 月 ** 日 四、答疑内容: 需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序号2.2.4(3)“项目业绩”在建业绩及已完工业绩均需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2.2.4(3)部分规定执行,即已完工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桂建云”为准,在建业绩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更正内容: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龙福路碧水湾公馆北侧约**0米 联 系 人: 曹厚礼 电 话: ****-******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华润置地金融大厦**楼****室 联 系 人:秦晨煜 电 话: ****-******8 招标人(盖章):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