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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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鄞江镇建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鄞江镇建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中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二、澄清修改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