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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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主城区山体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奥体花阶—浙江路—兴昌庭院段附属工程EPC(HBSY-******FJ-********1)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主城区山体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奥体花阶—浙江路—兴昌庭院段附属工程EPC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附件编制说明载明的暂估价、暂列金合计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暂估价、暂列金所述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附件编制说明载明的暂估价、暂列金合计为准,即暂估价**1万元(含税),暂列金**0万元(含税),此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招标文件澄清为准。
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