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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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 对 十堰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代理项目 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安全目标:事故; 3.5.3近年完成 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付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现对此两处进行澄清修改,修改后为:1.3.4安全目标:零事故; 3.5.3近年完成 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付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上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