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KSSLTYPBBF[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泽普县****年矮化密植苹果定植项目(EPC模式)(项目编号:E**********************)于****年3月**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于****年4月**日**:**开标,现做出如下澄清: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要求:共(3)项现澄清为:增加第(4)项 根据新水办(****)**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信息填报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各市场主体在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信用信息评价等工作的唯一依据。本项目招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会作为核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的唯一依据。此项为非实质性内容变更,故开标时间按照原定日期****年4月**日**:**,其他内容不变。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