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J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海市桃渚镇晓村二小迁建(二期)工程 (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价格分 |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价格分中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价格分中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政采云系统资格审查响应项:4.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要求说明: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要求说明:上传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浙江省省外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证书扫描件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3 | 政采云系统资格审查响应项 | 增加一个审查要求: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增加一个审查要求: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 4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分**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分**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海市桃渚镇中心校
地 址:临海市桃渚镇顺南街**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雅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李雅琴
质疑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海市金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望湖小区3-**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亚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5
质疑联系人:沈亦峰
质疑联系方式:**********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价格分中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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