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若组成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或债务重组等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不得有以下情况: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文件为准);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如有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说明:本项目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在投标阶段可不提供,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在投标文件未提供其他主要专业人员,不作否决投标条件,评审不予加分,上述人员的投标文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名录的,经评审中标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证照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通〔****〕**号文和云建市[****]**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持有“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持有)。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号文)的规定,持有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如有)、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