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4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昌县人民医院光辉综合院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昌县人民医院光辉综合院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 /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 “1、设计单位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得1.0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0分,本项最多得2.0分。2、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得1.0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资质认定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提供四川省住建厅官网入川企业信息查询页中带有二维码的企业详情查询信息截图。”修改为“1、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0分,本项最多得2.0分。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资质认定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提供四川省住建厅官网入川企业信息查询页中带有二维码的企业详情查询信息截图。” 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单位人员配置“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0分,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3.0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0分;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1.0分;同时具备工民建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0分,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0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1.0分,同时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1.0分;同时具有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7、造价(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资格得1.0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注: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一人一职不可兼职。(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人员专业为准,与入川备案登记职称和注册专业不符不得分,附省建设厅入川人员网络截图)”修改为“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0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3.0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0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1.0分;具备工民建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0分,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0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1.0分,具有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1.0分;具有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7、造价(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资格得1.0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注: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一人一职不可兼职。(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人员专业为准,与入川备案登记职称和注册专业不符不得分,附省建设厅入川人员网络截图)” 4、其他内容不变。 5、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平昌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