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悟县长征南路、长征北路市政改造工程(EPC)”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内容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 现更改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大悟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竞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