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远程解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诏安县X**7改扩建(K3+**6.5~K9+**3段)工程(灾后恢复重建) 补遗书(**号)
一、招标公告更正修改: 1、本招标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注: ①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