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GF****-**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雷州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系统诉讼材料扫描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书,七、商务要求7.4 保密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必须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省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
现更正为: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书,七、商务要求7.4 保密要求:1.成交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涉及采购人秘密的任何资料,若成交供应商发生保密资料或数据泄密等事件,需承担全部责任。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雷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工业大道**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楼****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董淑华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淑华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