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CYZR-C****-**0 6 ( 第二次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发证评估项目( 第 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0 3 月 **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1.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9条)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磋商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月-****年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年**月-****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2.评分办法中 ,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两年承接完成**个江苏省内县(区)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或评估负责人完成**个江苏省内县(区)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的,每增加1个县(区)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成果以该机构出具的正式盖章版技术评估意见为准,评估负责人的评估工作成果以该名同志签订的技术评估服务合同和完成的正式盖章版技术评估意见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分); 3.评分办法中, 人员保障 : 1)至少1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作为项目评估负责人或审核人,每增加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3分)(2)至少1名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作为项目评估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提供拟派项目技术人员的职业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应全部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投标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命批复(适用于社团性质),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分)。
更正为:
1.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9) 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磋商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月-****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年**月-****年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2.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近两年承接完成**个江苏省内县(区)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或评估负责人完成**个江苏省内县(区)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的,每增加1个县(区)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成果以该机构出具的正式盖章版技术评估意见为准,评估负责人的评估工作成果以该名同志签订的技术评估服务合同和完成的正式盖章版技术评估意见为准,提供评估负责人****年1月-****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分)
3.人员保障 :(1)至少1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作为项目评估负责人或审核人,满足条件得2分,每增加1名得1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项目评估负责人****年1月-****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审核人****年**月-****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分);(2)至少1名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作为项目评估负责人或审核人,满足条件得2分,每增加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1)、(2)项不得为同一人;提供拟派项目技术人员的职业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应全部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年1月-****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或由投标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命批复(适用于社团性质),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分)
开标时间(原): ****年**月 ** 日**时**分
开标时间(现): ****年0 4 月 ** 日**时**分
开标地点(原): 苏采云平台
开标地点(现): 苏采云平台
更正日期:****年3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QQ:孙先生:********5;王先生:**********。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净慧东道**号综合服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南A-**栋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昀书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