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监理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监理”的补遗部分发布如下: 1、 现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2、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修改为: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注:以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顿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