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电子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汀县增发国债南山镇桥下等7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长汀县增发国债南山镇桥下等7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该项目“工期:各个标段**0日历天”修改为“工期:各个标段**0日历天”。 2、该项目造价文件重新上传 “附件1:预算审核稿(定稿)南山”。 3、该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重新上传 “附件2:招标正文第一标段”。
本补充通知作为长汀县增发国债南山镇桥下等7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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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