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主城区山体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奥体花阶—浙江路—兴昌庭院段附属工程EPC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主城区山体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奥体花阶—浙江路—兴昌庭院段附属工程EPC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调整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万元(其中暂列金**1万元(含税),暂估价**0万元(含税)),设计费为固定金额**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价、设计费投标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设计费、暂估价,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2、本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