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芦山县姜城小学建设项目 补遗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文件(工程量清单)ZBS格式”及“(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格式”中各单位工程工程信息栏中所在地区、地点类别及工程定额测定费地区多处不一致。现重新制作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2.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年**月**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万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已完工的项目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截图 。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企业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基本业绩要求得5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7分。类似项目是指: ****年**月**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万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已完工的项目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截图。 3.根据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川建标发[****]**7号)文件第6.9.2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二十一条规定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受**日延迟开标期限限制,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原开标时间不变,正常开标。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 芦山县教育局 **2 4 年 3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