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滨河新区二期(教育产业园)A区**#、**#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FJ-********1) 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滨河新区二期(教育产业园)A区**#、**#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FJ-********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团队(8分)-投标人拟派电气、结构、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8分,每缺一人扣8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扫描件,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电气、结构、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8分,每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扫描件,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2、将招标文件封面“滨滨河新区二期(教育产业园)A 区 **#、**#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滨河新区二期(教育产业园)A区**#、**#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修改为:“滨河新区二期(教育产业园)A 区 **#、**#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滨河新区二期(教育产业园)A区**#、**#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相关内容的以本次修改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告知! 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