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 中 第4.1.1.7 由原内容变更为 “探测器具备在线充电功能” 。
2、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第4.1.2.9 由原内容变更为 “ 两块探测器其中至少有一块探测器具备无线传输功能 ”。
3、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第4.1.1.**删除。
4、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第4.4.1.** 由原内容变更为 “ 所投产品具备负重位成像功能 ”。
5、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第4.9.**删除。
6、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第4.9.** 由原内容变更为 “ 为保证影像链的便捷性,所投产品支持PACS/HIS/LIS/DICOM 3.0系统对接功能 ”。
7、原招标公告和 招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延期至****年 4 月 ** 日 9 时**分(北京时间)。
8、 本变更文件为 招标 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 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变更。
9、 其他事项不变,以变更后的 招标 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