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针对性方案及施工区段划分”修改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区段划分内容全面性及合理性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1 分;B 级:0.9分;C 级:0.8分:D 级:0.7分;E 级:0.6分;F级:0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修改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方案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1 分;B 级:0.9分;C 级:0.8分:D 级:0.7分;E 级:0.6分;F级:0 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修改为: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定制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能否保证工期要求,拟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 级:1 分;B 级:0.9分;C 级:0.8分:D 级:0.7分;E 级:0.6分;F级:0 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1.8定标要素”修改如下: 定标委员会应结合项目实际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根据投标报价、企业实力、履约情况等要素对中标候选人,采用择优方式比选定标(以下定标要素优先级按定标要素序号排序): (1)企业实力:企业综合(资质等级、售后服务)、业绩奖项(项目业绩、工程质量安全奖、安全文明工地)、财务状况(企业营业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保障)等。 (2)企业信誉: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表彰表扬(县级以上政府、综合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表扬通报)等。 (3)履约情况:过往履约情况和建设单位的履约评价。 (4)项目机构:项目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从业年限、职称以及在企业任职情况)、项目机构成员配置(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技术负责人职称、从业年限,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职称)、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等。 (5)公积金制度: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宜府办法[****]** 号)》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在相关部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明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报价:综合比较投标人最终报价的合理性和竞争性。 上述定标因素的参考依据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以及中标候选人考察报告(如有)。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1.9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修改如下: 定标方法:票决数量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4、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黄金卡工业园区) 联系人:覃红盛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云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峡江社区旁2楼A室 联系人:陈涵 联系电话:**********7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