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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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其他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中的信用评价动态分值为**0分的得5分,信用评价动态分值每增加2分的加1分,最多加5分,本项最多得**分;信用评价动态分值在**0分以下的不得分。注: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中的信用评价动态分值截图。” 2、若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年3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