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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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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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恩施州城松树坪片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等三个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 招标编号:ESZZ-******FJ-********1 致各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答疑澄清: 1.根据恩施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对恩施州城松树坪片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恩施高新区松树坪碧桂园片区排污工程和六角亭街道谭家坝村巴公溪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三个项目财政投资概算评审的结果,将合同估算价调整为:****8.**万元,其中:1、恩施州城松树坪片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工程费用****.**万元,工程预备费**5万元,工程设计费**3.**万元,土地租用、占道及补偿费**万元;2、恩施高新区松树坪碧桂园片区排污工程,工程费用**1.**万元,工程预备费**.**万元,工程设计费**.**万元;3、六角亭街道谭家坝村巴公溪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工程费用****.**万元,工程预备费**9.**万元,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 2.六角亭街道谭家坝村巴公溪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修改为:一期拟实施六角亭街道谭家坝村巴公溪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共安置拆迁居民**4户。房屋基础工程占地约****4.2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垃圾回收站;配套建设道路、人行道、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供电工程等。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中“勘察费总价最高结算价”修改为“**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总价”修改为“****8.**万元”。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审——5.可使用的银行存款”中“招标项目(标段)的合同估算价”修改为“****8.**万元”。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勘察费结算价不超过**万元”修改为“勘察费结算价不超过**万元”。 6.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招标文件。 7.补发六角亭街道谭家坝村巴公溪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下载查看。 以上修改内容未罗列处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恩施州恒辉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