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设计服务费计费以本项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号)规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计算后的金额×**%。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中填写的设计服务费的折扣数值不得高于**%(可以为:**%、**%、**.3%等)。招标文件中相同描述地方做同样修改。 二、删除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条及评标办法的资格评审标准诚信等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任意一方成员)的“设计类”诚信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中诚信分值高的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中,联合体成员中诚信分值高的为准);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0分]”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4中标候选人推荐(适用于评定分离)适用于综合评估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5家(3—5),不足则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符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补充说明为“当投标人数量为**家及以下(含**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数量超过**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不足则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符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时下载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3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8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连路清华科技园1栋**1室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