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城区道路游园、岱湖公园绿化养护和岱湖公园安保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XXCG******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城区道路游园、岱湖公园绿化养护和岱湖公园安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一包段:采购需求第二项人员器械配备要求第二条:“洗扫车2辆 总质量5吨”,“臂长>**米或生产厂家出具的车辆名牌作业高度≥** 米”,采购需求第二项人员器械配备要求第四条“提供出厂合格证和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https:// www.vecc.org.cn/ ,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余设备、车辆、船需提供购物发票”。
现更正为:“洗扫车2辆 总质量3-5吨(含3吨、5吨)”,“臂长≥** 米或生产厂家出具的车辆铭牌作业高度≥**米”,“提供出厂合格证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https:// www.vecc.org.cn/ ,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余设备、车辆、船需提供购物发票(招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并未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在“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中据实填写,“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作为评审依据和核查依据)”。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二包履约能力第三条“供应商每获得一个政府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保安服务相关的荣誉(证书)的,省级及以上的一个3分,市级的一个2分,县级的一个1分,重复荣誉不叠加,本项满分6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每获得一个政府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保安服务相关的荣誉(证书)的,省级及以上的一个3分,市级的一个2分,县级的一个1分,重复荣誉不叠加,同一个服务项目获得的荣誉只计取一次,本项满分6分”
更正日期:****年3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萧县大同街
联系方式:张继承**********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埇桥区胜利西路和园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胥工**********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工
电 话:**********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