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五通桥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汤家坝大桥至连接线大桥段)(市政管网) 答疑澄清** 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乐山市五通桥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汤家坝大桥至连接线大桥段)(市政管网)招标顺利进行,特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规定“配备1名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经了解,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建、交通、发改等均没有“安全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贵单位将已经取消评审的职称进行加分,为某些个别单位量身定制,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特定投标人。请贵单位修改该项评分,否则我单位将向监督部门、纪检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回复:1:我单位于****年**月**日已对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进行修改,具体详见发布的补遗文件。
招标人: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