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大渡河左岸道路优化提升工程、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致:各投标人 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标段二①土建装饰“(4)其他拆除按****0元/项计算”与工程量清表分部分项表中“其他拆除按****元/项”不一致。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规范、**定额)的规定,按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款约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控制价规定,只有在“其他拆除”应为****元/项情形下,该项目按工程量计价规定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总价才等于招标控制价。即,将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标段二拆除工程“其他拆除按****0元/项计算”更正为:“其他拆除按****元/项计算”。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