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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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ZCBW[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编号: ** 各 投标人: 经研究,对 南漳县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徐庶广场地块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 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分提取的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 ” 修改为 “第**.9款 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分提取的项目类别 -工程勘察设计”。 4.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南漳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年 3 月 **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