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TYPB_JXSLGC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澄清答复如下: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分中项目人员配置评审依据“上述(1)至(4)项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上述岗位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描述错误,现在修正为:“上述(1)至(5)项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上述岗位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