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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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调整为:********0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4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中“最高投标限价(元)=********8元。”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3元。” 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年4月2日**:**时整”;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绑定时间调整为“****年4月2日**:**前”;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年4月2日前(含当日)”。 4、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年4月3日**时**分”。 5、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补充详见本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寺前桥村及渡南头村拆迁安置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9-1.****-**2)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