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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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控制价权重:**% 附表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评标标准有关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评标基准价说明 招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评标基准价:P=A*a+B*b 式中P-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a-限价权重(a值的区间范围为**%-**%,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a值) B-投标人报价平均值 b-平均值权重(b=1-a) (2)B值计算方式(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报价少于5个(含) B=(B 1 +B 2 +...B n )/n 2)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报价多于5个,少于**个(含) B=(B 1 +B 2 +...B n -N 1 -M 1 )/n-1-1 3)参与其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报价多于**家 B=(B 1 +B 2 +...B n -N 1 -N 2 -...N n -M 1 -M 2 ...-Mn)/n-i-j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Ni一不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最高报价; Mj—不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注:1.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2.i=j或i=j+1,n-i-j=X(X为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的比值计算及报价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方式说明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上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评标基准价、报价水平的计算方式为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默认选项。招标人与交易 中心对接电子交易系统实现的可行性后,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评标基准价、报价水平的计算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其它说明 1.招标人机构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对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调水工程,一级堤防、防潮堤等)宜采用《水利工程建设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其他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宜采用《水利工程建设小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 2.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获奖、信用评价,相关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等市场信用信息由投标人登陆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自行填报、调取,须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市场主体提交的材料信息与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息不符的均不予认定。 3.施工标准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人具体说明 4.社保信息指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N个月可经核验的社保五险信息证明材料,对社保信息期限的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人认可由控股单位缴纳社保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5.协会指合法登记、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 )公布且状态正常的社会组织。 6.类似工程指建设内容相近或主体工程内容相同的施工项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7.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8.招标人不得设置违反公平竞争条款。 9.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提倡采取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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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